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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在看守所30天还会有案底吗?
释义
    法律分析:所谓“案底”其实只是民间的一种称谓。官方名称叫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也称“前科”,该犯罪档案存放在公安部门。只要是被法院判定有罪,就会有案底,即使是免于刑事处罚了,还是会有犯罪记录,只有法院判处无罪,才不会有案底。所以,在看守所30天是否会产生案底,要看案件最后是否经过法院审判并判决有罪。如果在看守所30天是指被刑事拘留了30天,此时如果没有继续羁押而予以释放同时撤销案件了,那么就不会有案底了。如果在看守所待了30天,并且案件已经移送法院起诉且最后被判刑,那么还是会留有案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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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