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___同志未婚情况的证明___,性别,19__年_月_日出生,为我村第_村民小组村民。于____年_月_日,于___学校毕业,现与其父母上一起生活(或独立生活),至今沿未 结婚 。 特此证明 __市__县__村民委员会 ____年_月_日(此处加盖村委会公章) 法律客观: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五条 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