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在处理交通事故致死案件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交强险规定了保险公司对于死亡伤残的有责任赔偿限额为11万,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1万,责任限额为12.2万。根据责任认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例如全责时赔偿12.2万,次要责任时按比例赔偿。 法律分析 按照交强险的规定,保险公司对于死亡伤残的有责任赔偿限额为110000,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1000,责任限额是12.2万,也就是说,你首先看责任认定,死亡赔偿金按责任认定的划分开之后,在限额内赔偿,比如机动车为全责,死亡赔偿金为50万,那么保险公司只承担12.2万,如果机动车为次要责任,占20%,赔偿50x20%,也就是10万,这样的情况下,赔偿10万就可以了。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和程序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和程序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约定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在受到事故报案后尽快展开调查,并核实事故的责任和赔偿金额。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能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用等。赔偿程序包括索赔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的核实和评估、赔偿金额的确定等环节。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赔付,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具体的赔偿责任和程序可能因保险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请在发生事故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公司以获得准确的指导。 结语 根据交强险规定,保险公司对于死亡伤残的赔偿有明确的责任限额。在确定责任认定后,保险公司将按照限额内的金额进行赔偿。具体赔偿责任和程序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约定来确定。保险公司将展开调查核实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并根据约定的赔偿程序进行赔付。如有异议,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公司以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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