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共同财产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释义 | 男方: 女方: 男、女双方于2008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3、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4、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5、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一、协议离婚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所谓“离婚意思表示“即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所谓“子女抚养“即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抚养权归谁。多个子女的,要分别注明。子女跟随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由双方协商,但必须明确,抚养子女的一方放弃抚养费的也应当注明。所谓“财产及债务处理“系指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必须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如有共同债务,则应注明由哪一方承担,双方分担的,应注明哪一方分担多少。所谓“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对方应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何种方式帮助或帮助多少,应写明,如不存在该情况,也应注明。 二、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 律师提示您:所谓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指: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如果双方在婚后出现了感情不和或者家庭暴力等恶劣的行为后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在离婚时为了保障各自的权益不受大侵害,所以国家也是要求在离婚时将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分割的财产里如果包括了一方的婚前财产时,也是不会因为婚姻的关系转化成共同财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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