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易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合并收取吗 |
释义 | 违约金和定金不可以并用。如果当事人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的,只能择一适用。如果当事人选择适用定金,定金的数额不足以弥补其所受的损失的,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超出约定的定金数额的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九条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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