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可以不出庭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第206条对于条文中的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形规定如下: 1、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行动极为不便的; 2、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 3、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 4、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止审理是怎样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二、再审开庭与不开庭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 下列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 2、1979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 3、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 4、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检察院的同意; 5、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7日以前通知检察院的规定,经两次通知,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 三、单位犯罪中什么人是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 1、构成单位犯罪的,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如下: (1)、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 (3)、依据上述规定难以确定诉讼代表人的,可以由被告单位委托律师等单位以外的人员作为诉讼代表人。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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