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是被告人和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之一,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遭受延期或限制。对于此类情况,法律给予了特定的规定。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或其辩护人有权与律师会见,并可提出会见延期的申请。 2.《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会见延期的理由须书面说明,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七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律师行使代理职务时,有权与当事人会见并了解案情,如受到限制应及时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综上所述,被告人或其辩护人有权和律师会见,并可申请会见延期。会见延期必须书面说明理由,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七日。律师在行使代理职务时,如受到限制应及时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