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的离婚要素有哪些? |
释义 | 满足以下条件的当事人就可以以分居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 1、夫妻两人客观上完全分开生活;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主观上有分开的意愿; 3、夫妻分开生活是因为感情不和的原因; 4、双方分居的时间已经满两年。 一、法律上的分居和日常生活中说的分开居住有何区别 离婚分居和日常的分开居住本质区别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分居两年是法院判定感情破裂的一个依据。因分居而离婚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要求双方连续两年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第二,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第三,需经法院调解,且无和好可能。 二、如何才算分居两年 分居两年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客观情况,比如工作需要两地分居; 2、分居必须连续计算,必须年满两年; 3、夫妻分居的本质是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 4、夫妻分居两年后,必须有相关证据证实; 5、证据是法院判决案件的基础。同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 三、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怎么证明 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怎么证明: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夫妻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得到对方认可。一方向另一方出具的书面分居文件应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并在备注栏注明“分居”,并保存邮寄证明。自邮寄之日起至离婚分居时间属于夫妻双方。双方之间的信件和电子邮件可以证明双方没有分开的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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