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交付,不是成立。即使没有交付标的物,合同仍然成立但不生效。合同成立取决于当事人的协商一致,交付只是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实践性合同也应该遵循这个标准。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交付,而不是成立。换句话说,即使没有交付标的物,合同仍然成立,但不生效。合同的成立纯属事实判断,是否成立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协商一致为准。实践性合同也是合同,应遵循此评价标准。交付标的物只能视为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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