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到期异地能换不 |
释义 | 可以。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一、办理身份证要多长时间 办理身份证一般而言最长是三十天左右可以办好,正常情况下都是一个星期就可以取。 身份证办理条件如下: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本人持户口本及原始身份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异地补办身份证,按照目前规定,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 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治区、直辖市自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身份证件在申请补办的时候,可能对当事人来说都是比较着急的,想要尽快拿到身份证件,需要当事人来进行选择,比如说选择加快办理流程,1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邮寄到指定的地点。 二、办理居住证的具体流程 居住证办理首先应当满足实质要件,即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其次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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