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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亡可以赔偿哪些项目
释义
    工伤死亡赔偿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七条有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一、企业工伤事故处理
    1、明确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情形可以认定工伤。
    2、是要熟悉工伤申报、认定的相关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3、清楚社保部门工伤认定流程。社保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了解职工工伤治疗费用的负担内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必须承担工伤保险相关责任。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首先要针对事故,认真分析。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这是依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的具体体现。
    3、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必须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危害,使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训,进而提高认识,在工作中防止事故的发生,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不但要制定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预防措施,还要针对事故发生所暴露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彻底整改,真正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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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