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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建拆除损坏物品可以吗
释义
    法律分析:
    违建拆除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不可以损坏物品。如行政机关未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未制作物品清单并交被拆迁人签字确认,被拆迁人可以针对物品受损情况要求赔偿。综合酌定受损物品的价值,一般为被拆迁人主张的受损物品合理价值的60%。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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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8: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