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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办理离婚财产保全手续
释义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及担保,进行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
    一、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诉前保全吗?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诉前保全: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另一方将离婚财产转移到其父母名下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三、异地财产保全是如何执行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二种方式,所以需要根据保全的方式来确定对外地的财产如何保全:1、如果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交纳保全申请费,再由受理法院到财产所在地办理保全措施。2、如果是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可直接向受理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交纳保全申请费,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再由受理法院到财产所在地办理保全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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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