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居住证申请条件和流程 |
释义 | 非深户籍人员在深圳特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满12个月,或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累计满18个月,即可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或职业,并有资格申领居住证。特区还对特定人才引进和正在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提供便利,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法律分析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拓展延伸 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指南 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指南是帮助居住在深圳市的非户籍人口获得合法居住权的重要文件。申请条件包括年满16周岁、在深圳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有稳定住所等。办理流程通常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递交申请、缴纳费用等步骤。申请人可以前往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派出所办理申请。申请成功后,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到在深圳市的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便利。办理居住证是非户籍人口融入深圳社会的重要一步,帮助他们享受更多公共服务和权益。 结语 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指南是非户籍人口融入深圳社会的重要一步,确保他们享有合法稳定的居住权和职业权益。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步骤办理居住证。申请成功后,持证人将享受到深圳市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便利。居住证的办理为非户籍人口提供了更多的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为他们在深圳市建立合法稳定的居住和职业基础。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第十九条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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