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庭时原告开场白说自己的诉讼状,开庭时原告开场白的情况如下: 1、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确认性陈述、否定性陈述与承认性陈述。确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一定事实作根据,以证明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存在的陈述; 2、根据当事人陈述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书面陈述与口头陈述。所谓书面陈述,是指当事人运用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加以表达出来。 开庭时原告开场白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开庭时原告开场白的相关规定如下: 1、应当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不要迟到; 2、携带好本人身份证、起诉状等诉讼文书,并熟悉起诉状里面的内容,做到有备无患、应答自如、实事求是; 3、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 4、开庭时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比如不能高声喧哗、吵闹、对当事人恶语相向等,双方共同保持审判的严肃性,尊重法庭的审判程序; 5、禁止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6、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