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甲、乙类的报销比例因地而异,甲类药品按报销比例100%报销。对于B类,一部分费用由自己支付,一部分费用应予以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因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异。医疗保险目录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选择。甲、乙类按疗效价格比确定,即疗效确切、成本低的纳入甲类不自付。乙类基本上有自付比例,同一药品在不同省市的自费比例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