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和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确定和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依据是什么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亲或母亲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母亲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 出现如下情况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