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需要看未成年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如果未成年人在八周岁以下的话,该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写欠条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欠条自然没有法律效力。3、如果未成年人在八周岁以上的话,那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此时如果欠条的内容是他所能单独承担的,那么该民事活动属于有效民事活动,欠条是有效的。但是欠条的内容不是他所能承担的而需要监护人的支持的话,那么该欠条如果没有监护人的同意而签下的话,是属于无效的民事活动。欠条也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