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去交警队处理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携带的材料: 1、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 3、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出)院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及交通、住宿费用票据; 4、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 5、车辆受损评估表。 一、交通事故需要哪些材料,起诉 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的材料如下:1、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4、鉴定报告;5、治疗费用票据、病历以及诊断报告;6、误工时间证明以及收入证明;7、交通费、住宿费票据;8、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 二、交通事故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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