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要录几次口供是要根据办案机关的办案情况而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第六十二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四十四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事故现场撤除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当事人进行询问,及时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当事人、证人提交自行书写的陈述材料时,交通警察应当查验是否确由本人书写,由他人代笔的应当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