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1、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有:行为人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犯罪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七十条 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什么是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刑法第370条第1款),是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故意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为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对于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的,不要求必然引起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这一行为,即构成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才能构成本罪。 当生产、修理、施工、销售、采购等单位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仍向武装部队提供就构成单位犯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故意的心理,表现为对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是明知的,但知其不合格仍然作为合格产品提供给武装部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