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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决的赔偿款能否债权转让?
释义
    法院判决的赔偿款能债权转让,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协议能否解除?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让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4、债权的转让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
    5、债权的转让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禁止利用债权的转让来牟取暴利。
    债务人能否可以转让债权,债权是否可以转让
    债权能进行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同时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权转让有三种例外情形的不能转让,如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约定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后能不能转回,债权转让后能否再次转让
    债权转让后是可以转回撤销的。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必须取得债权受让人的同意,且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在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后,债权转让通知撤销之前,债务人所进行的清偿、抵消以及其他免责行为,均应保有其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如何预防债权转让风险?
    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如下:
    1、债权人转让债权后,受让人取得债权;
    2、如果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接到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如果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防范债权转让的风险: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
    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法院判决,多个债权人的受偿比例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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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2: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