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法院会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犯罪分子不赔偿民事部分的,经过原告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如果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可以中止执行,待有财产可执行了再继续执行。 一、被告没有钱赔偿怎么办 1、责任方如果有非货币财产,权利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权利方先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执行局确认责任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等责任方有财产时再执行。3、无力赔偿财产可以赔偿劳务,双方达成协议签字确认后报法院备案,责任方接受权利方和法院监督,以付出劳务的方式赔偿。 二、被法院强制执行对方什么都没有怎么办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 三、被强制执行已还款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还了一部分后,被执行人又不履行还款义务,通过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对方不履行的,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