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以在判决生效前转移给其他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中,犯罪行为造成的民事损害同时得到补偿的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由判决执行,判决生效后由被告人向受害人进行赔偿。而在判决生效前,无法将附带民事赔偿转移给其他人,因为这涉及到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和被告人的法定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判决,应当自宣告起生效;上诉期内不得执行。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依据判决文书的规定履行义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一并审理。刑事诉讼中认定的赔偿数额,是对民事诉讼中赔偿数额的最终确认。 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在判决生效前无法转移给其他人,必须由被告人履行法定赔偿责任,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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