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可以申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如果判决确定了赔偿金额,被告人必须在刑事执行完毕后履行赔偿义务。但是,如果被告人未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可以向民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额的确定并不等同于民事赔偿的判决。如果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获得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其损失,被害人可以在民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一步赔偿。此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额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参考,但不一定能够转化为民事赔偿的判决。 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与民事诉讼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区别。被害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诉讼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被害人对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有权自行提起诉讼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公诉机关的诉讼,也可以在公诉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申请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涉及刑事案件的民事诉讼中,应当以刑事判决为基础,以当事人的请求和证据的认定作为主要依据,审理民事赔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十二条 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应当由侵害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