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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探究非法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定义
释义
    非法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主旨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将处以不同的刑罚和罚金。立案标准包括含有超标有毒有害物质、不含有效成分、功能主治超出范围、缺乏急救必需成分等情形。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出于营利目的。假药犯罪侵犯了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同时危害了公众的身体健康权利。
    法律分析
    非法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规定: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二、犯罪构成
    1、犯罪的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2、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3、犯罪的客体要件
    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结语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一项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法律将予以严厉的惩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规定,涉及含有超标准有毒有害物质、不含有效成分、标注超出规定范围、缺乏急救必需成分等情形的假药案件将被立案追诉。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以营利为目的。这种犯罪行为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也侵害了公众的身体健康权益。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法律将依法严惩,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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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1: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