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在离婚时不要孩子的抚养权? |
释义 | 离婚可不要孩子抚养权,但需支付抚养费。费用与期限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要求对方支付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争夺抚养权需收集证据,包括双方基本条件、父母基本条件、孩子生活环境等。法院会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其愿意随对其最有利的一方抚养。 法律分析 一、离婚可以不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1、离婚可以不要孩子抚养权,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争夺抚养权该怎么收集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 结语 离婚时可以不要孩子的抚养权,但需支付抚养费,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双方可协商或法院判决。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争夺抚养权需收集证据,包括双方基本条件、父母基本条件、孩子生活环境等。孩子的意见也很重要,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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