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刚开的公司如果没有正式运营,也就没有产生纳税申报义务,这种情况下可以先不启用税种。因为没有经营,没有启用税种,所以也就不需要进行纳税申报了。但是,企业一旦开始经营,有了业务往来,那就需要启用税种了,税种一启用,不论以后有没有业务,也要按时申报,若没有业务,就可以进行零申报。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四、第八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第六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第八项改为第九项,修改为:“(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