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质押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对吗需具备哪些内容?
释义
    质押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需具备的内容有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基本信息;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基本情况;担保的范围;以及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一、民法典质权合同的内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二、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抵押和质押生效的条件不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名称不同。质押的财产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为质权人;抵押的财产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
    三、使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使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质押的财产,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
    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类型和金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物品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物品的移交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保管费和实现质押权的费用;
    4、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质物。质权人因保管不当造成质物损失或者损坏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16: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