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书能否让房主不回来也能成功过户? |
释义 | 房产过户可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书。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权利人可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具体流程包括信息登记、评估、公证、生意业务、缴税和发证。所需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委托书,被承继房产证明等。代理人除提交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交权利人的委托书。以上是律师关于委托书过户的回答。《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相关要求。 法律分析 房产过户原房主来不了的话可以委托别人代办,卖房子的时候,出卖人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出卖人需要向被委托人出具授权的委托书。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第十三条规定,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那么房屋过户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管理信息登记上彀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管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管理公证手续; 房产证过户公证管理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住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署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署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署理人需提交有署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承继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承继人的去世亡证明; 5.法定承继人已去世亡,需提交去世亡证明及支属干系证明; 6.被承继人的婚姻、怙恃、后代环境证明及有关支属干系证明; 7.公证职员以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质料; (四)到“私房生意业务”窗口管理生意业务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管理《衡宇全部权证》改名手续。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房主不回来用委托书能过户吗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结语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产过户时,原房主无法亲自办理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出卖人需要向被委托人出具授权的委托书。具体流程包括:办理登记信息和协议验证手续、房地产估价手续、公证手续、生意业务手续、缴纳印花税和办理《衡宇全部权证》改名手续。所需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复印件,被承继房产的产权证明,被承继人的去世证明等。以上是律师关于房主不回来用委托书能过户的回答,希望对您有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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