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探视孩子说话要注意什么,离婚协议孩子探视权怎么写 |
释义 | 一、离婚探视孩子说话要注意什么 离婚探视孩子说话要注意: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协议孩子探视权怎么写 离婚协议关于孩子的探视权,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注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三、离婚孩子探视权行使时间是多久 只要孩子不拒绝父母探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方行使的时间是永久。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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