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原因会导致房屋无法过户? |
释义 | 不能过户的原因如下: 一、卖方无法提供房产证; 二、卖方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 三、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四、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五、产权因为违规搭建被冻结。 房屋租赁纠纷原因有什么 房屋租赁纠纷原因有: 1、缺乏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一些单位忽视政策法律规定,高价租用私房; 3、房屋租赁管理乏力,管理制度滞后。 买了有权属争议的房屋不能过户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或者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因此,对于没有明确所有权的房屋,未经各方共有人同意不得转让;出售产权有争议的房产导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卖合同视为无效,出售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什么房屋不能进行买卖 不能进行买卖的房屋有: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5.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6.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7.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8.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9.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房屋交接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房子买卖过户需要的证件有: 1、买卖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2、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表; 3、买方除了身份、户口本外,还需婚姻证明,未婚的还需未婚证明; 4、卖方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如果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无法到场还需公证委托书; 5、房产有抵押的,需提交抵押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房屋过户去什么单位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来管理本区域内的城市的房地产转让相关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主管的部门来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的相关转让管理的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的管理部门来负责办理房产过户。 该内容由 罗小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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