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拆除违法建筑的一般执法程序是: 1、执法部门下达书面的整改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或行政处罚文书,在文书上会告知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处罚的依据、限期拆除或整改的时间、对处罚不服的诉讼或复议申请时间和部门等内容,而且文书上要有执法单位的公章,执法人员在送达文书时必须是两人以上,而且必须将文书送达给你或你的直系亲属,如果当事人的违法建筑未处于使用状态,个别城市也允许现场张贴送达; 2、强制拆除的部门,既可以是执法部门,也可以是法院,但如果涉及到罚款的话,则必须由法院执行。若当地的执法部门并未履行上述程序,则他们的执法涉嫌程序违法,当事人可以到当地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