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 |
释义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除此之外上下班途中其他情况受伤的,不属于工伤。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不需要支付,但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 一、下班雨天路滑摔倒算工伤吗 不算。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在本案例中陈某虽然是在下班的途中发生事故,但因为是走路不慎摔倒,而并非发生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二、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要看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所以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要认定是否是主要责任,如果不是主要责任,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公司是应该赔偿的。 三、工伤保险怎样认定 如果职工具有下列情形,就能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单位患职业病的;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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