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只要是在法院宣判前,原告都可以申请撤诉。当事人一旦撤诉,即案件终结,如果当事人事后反悔的,需在六个月后才可以重新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