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在起诉离婚后开庭前能否撤诉? |
释义 | 离婚起诉后可申请撤诉,撤诉需法院审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一定情形,应准予离婚。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并应准予离婚。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离婚起诉开庭后可以撤诉。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撤诉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撤诉的条件和程序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原告自愿放弃起诉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的行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撤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原告自愿放弃起诉;二是被告未提出反诉或者反诉已经撤回;三是法院未作出一审判决。程序上,原告需要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并经法院审查核实后决定是否准许撤诉。一旦法院准许撤诉,诉讼程序即终止,双方当事人不再继续诉讼。撤诉的程序旨在保障当事人的自愿权和诉讼公正原则。 结语 离婚案件中,原告在起诉后如有反悔,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撤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要求。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是否准许撤诉。撤诉的程序旨在保障当事人的自愿权和诉讼公正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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