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复印件包括:男女双方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签字声明。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复印件并在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签字声明声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分析 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复印件: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需要提供首页复印件,并在户籍所在单位盖章; 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3、本人需签署声明,声明自己无配偶,并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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