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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予起诉决定书的流程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一)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
    第一百四十二条 第二款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 第四款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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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