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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期间的债务要怎么认定和分割?
释义
    律师分析:
    具体看债务产生的原因: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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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