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能否查看他人的个人信息? |
释义 | 律师的权力与义务:律师可以合法收集证据、调查案情,但需保密委托人信息。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经证人同意可收集材料,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或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也可收集相关材料。但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保密义务不适用。 法律分析 律师可以查个人信息,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拓展延伸 律师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权利与限制 律师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一方面,作为专业律师,他们需要获取和处理客户的个人信息,以便提供法律服务。然而,律师也必须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律师可以查看他人的个人信息,但必须在合法和合规的前提下,并且仅限于与案件相关的目的。此外,律师还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因此,律师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以平衡个人隐私权和法律服务的需要。这种平衡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的基础。 结语 律师作为专业人士,有权查阅个人信息,但必须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保护客户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可以申请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和证据。然而,律师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谨慎,仅限于案件需要,并保证信息安全。律师的权利受限,以平衡个人隐私权和法律服务的需要,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的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章 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十五条 个人有权向个人信息处理者查阅、复制其个人信息;有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个人请求查阅、复制其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及时提供。 个人请求将个人信息转移至其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保密或者不需要告知的情形的,可以不向个人告知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事项。 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无法及时向个人告知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在紧急情况消除后及时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章 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 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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