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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帮人转交贿赂款怎么定性
释义
    我国刑法对行贿罪与介绍贿赂罪设置了轻重不同的刑法。介绍贿赂罪不仅要求情节严重,而且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行贿罪不要求情节严重这一要件,并且最低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其实,介绍贿赂本来就是行贿罪的共犯行为,只是刑法为了体现宽严相济、打击罪犯的目的,特将介绍贿赂从行贿罪的共犯之中分离出来,单独定成一个罪名介绍贿赂罪。介绍贿赂行为其实可以看成是犯罪预备行为,为实施犯罪而制造条件,替行贿人转交钱款的行为,实际上是参与到了行贿的具体行为之中。若认为转交行为属于介绍贿赂的外延,对该行为以介绍贿赂罪定罪处罚,重罪轻罚,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
    一、我国刑法中的贿赂罪包括哪些
    1、受贿罪
    2、单位受贿罪
    3、行贿罪
    4、对单位行贿罪
    5、介绍贿赂罪
    6、单位行贿罪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4、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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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