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师工资改革最新细则如下: 1、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部级6000元办事员三周按科员待;科员五按副科级待;副科级十周按科级待;科级十周按副处级待;副处级十周按处级待;县级十五周按副厅待;副厅级二十周按厅级待;初套改累计限应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工资改革案):每60元虚计算按月发放三调; 3、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度考核合格者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1月继续发放三调: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进十; (2)取暖补助发放标准=基本工资/3逢进十; (3)勤补助班每30元顾至每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病假、事假家规定节假等0元三调。 4、山区补助:农村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调; 5、区差别补助: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区差别工资除养、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费等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新参加工作员基本工资确定高、技校、专办事员确定;专科员确定;本科副科级确定;硕士科级确定; 6、退休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员退休费退休前工资乘以80%三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