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材料如下: 1、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 2、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3、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 俩人在家签的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