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公证给孩子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贷没还完不可以公证给儿子。房贷没还完,房子是抵押给银行并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的,把房子公证给儿子是赠与行为,赠与是无偿给付,是没有对价的。在没有还清房款办理解押之前房子是不能赠与的,这样会损害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爷爷是否可以把房产过户给十岁的孙子 爷爷的房子可以转让给孙子。一般有以下两种转让方式:买卖方式将房屋转让给孙子,不能主张回住房,但房主可以要求受让按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如果房屋以赠与方式转让,房管局会要求爷爷进行赠与公证,然后按照房管局的要求准备材料。爷爷家给孙子也要收费。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的前提,房主可以起诉要求回房。 二、婚内儿子出资给父母购买房子归谁 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父母的名字的,儿子出资给父母买房的房子归父母所有。现在一些有经济条件的子女会给父母买房,等办好房产证后,上面写的是父母姓名,则是父母的财产,这种属于赠与。即使之后儿子离婚,给父母的房产也不能算共同财产,作为女方不得要求分割。 儿子出资买的房子,给父母居住一般房产证都登记父母的姓名。这算是儿子对父母的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父母去世,这个房子就是遗产,儿子有权分割其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房产权属,原则上,以登记为准。登记为父母的,即为父母的房产。子女的出资,在法律上视为借款或赠与。父母与子女,在法律上,完全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房产登记在父母的名下,该房产在法律上就是父母的房产;而子女的出资,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的,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借款;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的,则在法律上视为赠与。 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子给父母居住,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出资人自己的名字,这种情况下,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父母去世后,房子仍然是出资的子女所有的。 三、房屋赠与后反悔房产赠与合同撤销有效吗 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所谓的实际转移前,就是指房屋还没办理相关过户,即是说还没去房管局变更登记。只要赠与财产实际转移前,赠与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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