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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鉴某某果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何处理
释义
    工伤职工可获得劳动能力鉴定费、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生活护理费等工伤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交通食宿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法律分析
    如果工伤职工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获得下列工伤赔偿:劳动能力鉴定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
    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是指根据工伤发生后,对受伤职工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的规定和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医疗费、丧葬费、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项目。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不同情况而异,一般以工伤赔偿金的基数、比例和期限为依据。适用范围包括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职业病等工伤情形。工伤赔偿旨在保障受伤职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必要的经济支持和照顾。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享受多项工伤赔偿,包括劳动能力鉴定费、就医交通食宿费、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护理费等。此外,工伤保险基金还支付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用、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情况而异,旨在保障受伤职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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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