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处理追尾事故 |
释义 | 追尾事故的处理流程: (一)现场勘查。 (二)责任认定。 (三)处罚。 (四)赔偿调解。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事故对方不签字能不能理赔 事故对方不签字能理赔。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和文件。对方拒绝签字的,不影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也不影响对方的保险理赔申请程序。事故处理机关可以依法向交通事故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拒不理赔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 二、交通事故认定时间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是有一定的期限和严格的规定的。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经过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在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4、当事人预期不申请调解的,调解生效不予执行的,或解调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车祸私了后反悔可以立案吗 车祸私了后反悔能立案。当事人一方可以在私了协议生效后以另一方不履行私了协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私了过程中可以因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者不愿意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立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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