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军婚政审的四项必查:1、调查女方单位和家庭背景;2、军人本人申请,团以上政治处审批;3、女方婚检;4、禁止条件包括受胁迫、未满22/20周岁、重婚、直系或三代旁系血亲。 法律分析 军婚政审的四项必查如下: 1、发函调查女方单位,审查女方的政治成分和政治观念; 2、调查家庭情况,查看家庭成员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等; 3、军人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交团以上政治处审批,由团政治处出具婚姻证明; 4、女方需进行婚检,婚检可在所在区的妇幼保健院进行。 结婚的禁止条件如下: 1、一方受到胁迫或欺诈而结婚; 2、男方未满22周岁,女方未满20周岁; 3、一方有重婚行为; 4、双方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