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主要有如下九点:一、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对方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三、己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的。四、子女随己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五、己方无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六、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表示愿意随己方生活的。七、己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且长期离家不回的。八、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九、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父母一方有前面九点中任何一点或者几点的有利条件,那么在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则更容易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