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分立后,如果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但双方也可以选择不变更,企业分立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只是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一、合同无效重新签订合同的标准 标准如下: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用人单位改变劳动者工作内容 用人单位改变劳动者工作内容是无效的。工作岗位也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又有用工自主权,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合理范围内可以调整员工岗位,企业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证明调整岗位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员工不接受工作量增加合法吗? 不违法。用人单位增加劳动者的工作量,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增加劳动者的工作量,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意,劳动者也可以不同意增加工作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