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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汽车追尾事故的处理流程具体都有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汽车追尾事故的处理流程:
    1.明确责任
    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2.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3.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
    4.修车
    ⑴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⑵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
    5.开事故证明
    修完车后,带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6.递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7.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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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30:26